关于举办辽宁省“十一五”教育技术科研课题阶段成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辽 宁 省 电 化 教 育 馆


辽电教馆字[2008]3号

关于举办辽宁省“十一五”教育技术科研课题阶段成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部、中心)、直属学校:
  为了总结、推广我省“十五”期间教育技术科研成果,推动“十一五”教育技术科研课题深入开展,交流与分享信息技术环境下学与教方式变革的有效模式和方法,规范课题管理,促进深化研究,辽宁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08年4月14日召开辽宁省“十一五”教育技术科研课题阶段成果经验交流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十五”期间课题工作总结, 部分“十五”期间获国家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奖励的学校做经验交流;
  2、“十一五”课题承担学校做开题报告、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果展示;
  3、国家级、省级领导对教育技术科研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与要求。
  二、会议主办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辽宁省电化教育馆
  三、会议代表
  1、各市电教馆主管课题研究的教研人员;
  2、获准承担中央电教馆“十一五”国家重点、专项或青年课题的主持人及部分实验学校(具体参会学校由课题主持人决定);
  3、参加省级“十一五”教育技术课题研究的实验学校(见附件2)。
  四、准备材料
  国家级、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需将“十五”期间在中央电教馆获准立项并已结题的课题就科研经验和教学成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将本校“十一五”期间承担的教育技术课题简介(按附表要求)一并形成书面材料如期上报。
  1、“十五”课题研究总结材料要紧扣课题研究的目标和内容,突出课题研究某一方面的亮点,尤其是应用于教学后带来的效益;
  2、“十一五”课题简介主要阐明课题名称、获准立项部门、课题实施方案、课题进展情况及课题阶段研究报告;
  3、书面材料和电子文稿以市为单位,于交流会开会时上报至辽宁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电教馆基础教育教研部)。
  五、其他事项
  会务费:80元/人(包括材料费和餐费),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报到时间:2008年4月13日13:00-18:00(14日开会)
  报到地点:辽宁省电化教育馆二楼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信息技术中心 222房间)
  乘车路线:沈阳站乘255路公交车,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交车,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24-86593376    E-mail: lnsdjgjyb@126.com
  联系人:郭丽文、杜娟、王馨、王宁

                         辽宁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电化教育馆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两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教育技术科研课题情况统计表

附件2:“十一五”省级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实验学校名单

附件3:会议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