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电教馆(部),各实验学校: 为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辽宁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全省“两级”实验学校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努力做好2005年的实验工作,搞好实验学校的建设,发挥实验学校区域性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把我省现代教育技术水平推向前进。现将2005年实验学校的工作安排通知你们,望各市电教馆按通知要求,落实好以下的各项工作。 第一,要求各实验学校制订出本校2005年的教育技术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科研队伍素质;全面落实教科研制度;加强教师钻研学术的意识;加强科研与学科的结合;加强科研与教师发展的结合;加强科研与学校整体规划的结合。 第二,我省的国家级和第一批省级实验学校所承担的“十五”科研课题,今年都将结题。要求各实验学校抓紧结题前的时间,认真总结实验经验,汇总成果。按照各课题组的具体结题要求,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第三,要求我省第二批(92所)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认真学习贯彻《辽宁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建设评价标准》和《辽宁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为承担“十一五”实验课题任务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第四,省领导小组将建立我省第二批实验学校的档案库,要求第二批实验学校上报的材料如下: 1、《实验学校申报表》; 2、《实验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 3、“十五”科研课题的成果材料(电子文档); 4、《2004-2005学年度的实验工作计划》。 请各市馆汇总后,于4月末上报到省实验学校领导小组。
第五,要求尚未上报总结材料和电子文档的国家级和第一批实验学校,也于4月末前补报齐全。如确因没开展实验,交不出实验总结的,我们将取消其实验学校资格。
辽宁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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